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2-02-10 16:08 字号: [ 大 中 小 ]
李琪代表:
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你提出“建议请昆明市政府牵头,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协助做好推进‘昆明国际职业学院’项目筹建等相关事宜的落实”的意见建议,会议秘书处交由昆明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分别办理。经昆明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 因拟筹建的昆明国际职业学院属民办高校,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如举办为本科院校,由云南省教育厅进行指导,云南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如举办为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则由云南省教育厅初审,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
二、 拟选定办学场地需由办学方自行与办学场地业主单位商谈办学场地的租赁或购买。但拟使用的办学场地属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性质,建筑抗震等级以及体育活动场地等指标目前不能满足办学需求,存在安全隐患。
三、 如办学方能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或教育部审批同意筹建,昆明市各部门将予以配合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昆明市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昆明市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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